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1院指1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所谓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并具有一定用途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价格构成
1、可修复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修复工程费用价格鉴定
可修复即在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的原则下,在相应时间内可以恢复成原装或原设计使用用途。对于可修复的缺陷损失价格主要是测算修复房屋缺陷部位所需支付的拆除、修缮、恢复工程费用。
2、可修复、暂时性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可修复、暂时性的房屋质量缺陷在修复施工期间或修复后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房屋使用人周转安置费用、房屋空置的收益损失、房屋延期交付使用的可得利益损失、租金收益损失、能源消耗等运营费用的增加、施工影响的补偿(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安全保障、人员出行、噪音超标、有害气体污染等)、对相邻房屋损坏的补偿、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若原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则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房屋损失评估对评估人员的基本要求
1、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评估师名单,并实时更新。
2、因故意犯1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1罪而受刑1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3、评估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2)依法向有关国家机1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3)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1法干预;
(4)依法签署评估报告;
(5)法律、行政1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房屋损失评估机构价格的安徽天正于2025/4/23 21:26:0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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